孫中山的家事遺囑1925年2月24日,孫中山病危時留下份《家事遺囑》:“余因盡瘁國事,不治家產,其所遺之書籍、衣物、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,以為紀念。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力,望各自愛,以繼余志。此囑。”孫中山任高官而無厚祿,僅留一些衣物,2000多本書籍雜志及一所加拿大華僑募捐買的住宅
李碩勛的遺囑
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之一、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李鵬同志的父親、革命烈士李碩勛(又名李陶),1931年7月,從香港轉赴瓊崖指導工作,不幸被捕,同年9月5日,在??谑袞|校場光榮就義,年僅28歲。烈士就義前,雙腿被敵人拷打致殘,敵人用竹筐將其抬赴刑場。就義后,烈土因在海南無親友,所以尸體無人認領。蒲江紅楓陵園,紅楓藝術陵園官網,金土坡公墓價格,味江陵園。
李碩勛同志在獄中曾給其妻趙君陶留下親筆遺囑,內容是:陶,余在瓊已直認不諱,日內恐即將判決,余亦即將與你們長別。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,余亦其中之一耳。死后勿為我過悲,惟望善育吾兒。你應設法送之返家中,你亦努力謀自立為要。死后尸體總會收的,絕不許來,千囑萬囑。勛九·四。”
魯迅的遺囑
魯迅先生患病時,寫下了對死的看法和自己死后些問題的處理意見,起名叫《死》,后來在修改時,病情也有了好轉,他根本沒想到自己會很快死亡,所以把這實質上的“遺囑”只當成了文章來寫了。誰也沒有料到,不久他的病情急劇惡化,于1936年10月19日不幸病逝,而這篇叫《死》的文章則成了魯迅先生的真正遺囑遺囑共有7條內容,其中披露的有:
(一)不得因為喪事,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,但老朋友的,不在此例
(二)趕快收殮,埋掉拉倒
(三)不要作任何關于紀念的事情
(四)…
(五)孩子長大,倘無才能,可尋點小事情過活,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
損著別人的牙眼,卻反對報復,主張寬容的人,萬勿和他接近
魯迅開始寫下這個遺囑后,曾征求過馮雪峰的意見。第一條原文是“不得因為喪事,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”,這原是防備國民黨以送禮來搞陰謀的,有了遺囑根據,許廣平就容易對付。馮雪峰說:“這只是一面,假如革命的同志來辦理喪事呢?所以建議改動一下。”魯迅沉吟片刻,便在原稿上面加上了“但老朋友的,不在此例”。
第五條原文是:“孩子長大,倘無才能,可尋點小事情過活,萬不可去作文學家或美術家”,馮雪峰認為這樣寫會給人以誤解,好像一切文學家和美術家,魯迅都看不起似的。魯迅和馮商量后,還是魯迅想出了“空頭”二字,便在“文學家或美術家”的前面加了上去,這一改魯迅很滿意
曹操的遺囑
曹操是東漢末年杰出的政治家、軍事家,臨終時,把兒子和心腹大臣喚到身邊,向他們叮囑后事說:“現在天下還沒安定,不要按照古代喪葬的制度辦。我有頭痛病,很早就戴上了頭巾,我死后,不要忘了穿戴和活著時一樣,文武官員來殿中吊唁,只要哭幾聲就算了;那些駐防各地的將士,都不要離開崗位,官吏們都要各守職責。我死后就埋葬在鄄城西面的山崗上,跟西門豹的祠堂靠近,不要用金玉珍寶陪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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